“孝”是中国佛教伦理的核心,而佛教宣扬最多的伦理观念就是“孝”。它是佛教中国化的具体表现,因为“孝”最接近众生的生活,是佛法融入社会大众,并在中国土地上生根、发芽、茁壮成长的方便之门。可以说,“孝”是促进中国佛教传播发展的最重要的伦理思想。
首先,佛教的孝道与报恩理念紧密相连,即行孝是为了报恩。总的有“报四恩”之说,即父母恩、众生恩、国家恩、三宝恩。在世间之恩中,父母恩最受关注。北宋契嵩云:“父母也者,形生之本也。” 表明父母是每个人形体生起的大本。不仅生我之身,而且养我之命,恩深惠重。在《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》中说到了父母十种深恩:“如斯重苦,出生此儿。更分晰言,尚有十恩:第一、怀胎守护恩;第二、临产受苦恩;第三、生子忘忧恩;第四、咽苦吐甘恩;第五、回干就湿恩;第六、哺乳养育恩;第七、洗濯不净恩;第八、远行忆念恩;第九、深加体恤恩;第十、究竟怜愍恩。”所以,契嵩又说:“夫孝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民之行也。
”所以,孝敬父母乃天经地义的,是每个人应当具备的美德,也是义不容辞的一种责任,动物尚有反哺之恩,何况人乎?其次,佛教伦理中的孝顺父母具有独特的内涵,突破了中国传统伦理中的孝亲理念。中国传统的孝亲以绝对服从父命为特征,以供养父母和祭祀祖先为基本内容,以传宗接代和光宗耀祖为最大荣耀,并且忠孝融为一体。孔子在《论语·为政》说:“父在,观其志,父没,观其行。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也。”孟子以为:“孝子之至,莫大乎尊亲。”
佛教则不同,侍养父母,及时供给父母衣食,或是恭敬父母,即常说的“孝养”“孝敬”,这种传统伦理的一般概念,佛教认为仅仅只是 “小孝”;以德报父母恩,显亲扬名,也许在世人看来是人生最大的孝,但在佛教中也只不过是“中孝”;若以道报父母恩,以佛法开导父母,令父母接受佛法而一起修行,离苦行乐,才是真正的“大孝”,这就是佛法殊胜的出世之孝。《佛说孝子经》云:“子之养亲,仅以美食和漂亮的衣服来侍养父母,而不能以三尊之至化其亲者,虽为孝养,犹为不孝。”所以,如能使父母闻法得戒,修习三昧,成就无上菩提,最后获得解脱,脱离生死轮回的痛苦,这才是对父母之恩的报答,是名真正的孝行。契嵩在《辅教篇》中说:“养不足以报父母之恩,而圣人以德报之,德不足以达父母,而圣人以道达之。”佛教以圣人之德、圣人之道报答父母之恩,是谓纯孝。同时,佛教进一步主张,孝不只局限于父母而已,对一切众生,均宜行孝,将孝敬的德行,发挥到一切众生的身上,《梵网经》云:“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子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,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。”所以要恒顺一切众生,对一切众生都不忤逆、违背和无礼,完全以真诚的敬心尊重和敬重。因此,在家庭对兄弟友爱和睦,自然对外面的朋友、同事,也能不失礼义,不违信实,进而对一切长辈 、晚辈能秉德和敬,柔忍相与,因此,成就无上德行,得无上的福慧。这种主张不仅扩大了“孝”的对象和范围,而且使得“孝亲”的伦理观更加完美和全面。
另外,佛教伦理所谈之孝,除了孝顺父母,还有孝顺师长,道宣律师云:“父母七生,师僧累劫,义深恩重,愚者莫知。” 意思是说,对父母应尽义务为七世,而对师父所要尽的义务则要长达数劫,因为师父以慈悲心,行方便事,资长弟子之慧命,成就了弟子的道心和戒行,故而孝师、敬师成为了佛弟子们修行中的重要内容,体现佛教尊师重道的殊胜。
再次,佛教对孝的重视,视之为戒的核心精神,“孝为戒之端,子与戒而欲亡孝,非戒也,夫孝也者,大戒之所先也。” “端”,指孝作为戒的出发点,离开了孝,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佛戒。戒,梵语为尸罗,原是习惯义,反覆不断的行善,成为善的习性,而产生一种止恶向善的潜在力量,就称为尸罗。要养成善的习性,产生强而有力防非止恶的力量才是戒,若不能养成善的习性,只是将它看成约束自己的戒条,就并非戒的本意。佛教的孝道,体现在各种戒律中,最基本是五戒,然后有十戒、菩萨大戒,比丘尼戒、比丘戒等。孝之为戒的观点,从理论上说,是善的归趣与统一,因为孝为百善之先,而戒的基本功用是为善去恶,确立了戒,善行、善语,善恶的建立就有了依据。所以,由孝而戒,由戒而善,终是殊途同归,皆在阐扬佛教伦理思想的至真、至善、至美。(信息来源:香港宝莲禅寺 作者:妙涵尼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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